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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 2009.12.11 15:35:00 
一,
  最近在读袁筱一《我目光下的你》和黎戈的《私语书》。袁筱一和黎戈彼此不认识。据说两个陌生人之间最多隔着七个联系人,她们俩之间只隔着一个,就是在下不才鄙人我啦。再一想,她们俩之间的纽带是如此之多,我并不像自己预设的那样重要。首先是文字纽带,内米诺夫斯基,杜拉斯,卡米耶•克洛岱尔,夏奈尔,张爱玲,她们俩对文字的视野重合和攫取般的热爱,不是出于选择,而是出于别无选择,就像寒夜里怕冷的孩子接近火堆一般。还有地缘纽带是南京,袁筱一的娘家在宁海路,黎戈的娘家在马台街,中间隔着两三站路,那就是少女时代她们生活的交集。(也许去同样的书店买书!)还有,她们俩之间差四岁,都是七零后。每一代人的青春,气质都是相通的,那是“一个人哭泣大家都红眼圈、一个人愤世全体都嫉俗、一个人远走他乡很多人都回家打背包的、那么一种同声相应、同气相求的关系”(malingcat语)。所以,如果你读她们俩的书,读出许多互相参照、互相感应的东西,那么恭喜你,这证明你不比别的读者比如我笨。
  
  二,
  两个人的区别当然是非常大的。黎戈自学成才,她第一本书的囧编辑把她标榜为“中国草根阅读代表人物”,用她自己的话讲要好玩得多,“文化上的亚细亚孤儿,没有人拉扯,靠着自己四处拾荒长大”。相对的,袁筱一是典型的学院派,一路名校念到博士,18岁时她用法文写小说得到法国青年文学大奖,“出名要趁早”,26岁她叛逃学术去了商界,几年后还是不舍,又回到学院体制中。她们接近心爱作家的方式也因此不同。袁筱一的优势是翻译,她译自己喜爱的作品,是许多文本的第一个中国读者和第一个中国评论者,比如《战争》、《法兰西组曲》、《杜拉斯传》、《生活在别处》等。另一个优势是学院派的功底和生活经验,比如她讲《法兰西组曲》的时代背景,很轻巧地就把捷克哲学家科西克的话丢过来“平日断裂处,历史呈现”;讲到翻译理论家安托万•贝尔曼,是“贝尔曼的讨论会是在巴黎的一家剧院里开的,满满的人,大家都一脸肃穆地听台上的人朗读他的作品,巴黎就这样把一件事神圣化了——在圣母院的钟声里。”相比之下黎戈没什么高端优势,但因为没有学院气的桎梏,她的灵气横冲直撞,第一次读她的人都会被撞得人仰马翻。黎戈对书,是多么执着动人啊:
  
  “虽然不是科班出身,但我自小热爱阅读,原因很简单,因为它是单人项目。恋爱,仇恨,打群架,羽毛球,做爱,都需要对手,阅读却是可以一个人完成的,伴我度过漫漫冬夜,抵消我在社交上的挫折感,给我一个自足精神空问,是我生命中重要的食粮。哪怕是出门远行,没水洗脚的边远小镇,临睡前我也要翻几页书。我对书总是存着感恩之心,书从来没有辜负,伤害,离弃过我。无论何时,何地,只要一卷在手,即可抵半日的尘梦。我一个朋友写过一句诗,对人,对事,我觉得是太重了,慎用,忌用,不用;但对书,倒是适量的,那句话是:‘这么多年过去了,我依旧深爱着你。’”
  
  有人说黎戈的评论是“毁灭性的”,因为大多书遇到她的评论就六宫粉黛无颜色,读完书评之后你对书几乎丧失了阅读欲。哈哈,对。袁筱一也时有这种特质,特别是她新近翻译的《多米尼克•奥利——藏在<O的故事>中的女人》,我觉得她用一个前言把内容都提纯出来了,你大可省略读五十万字这么一个漫长痛苦的过程。(我在诚实和厚道两种美德之间徘徊良久才选择了诚实,袁老师和编辑别打我啊)
    
  
  三,
  很重要的一个共同点,就是她们俩对自己爱的作家,都是近身的,不讲情面的,又奋不顾身的那样一种爱。比如对杜拉斯,身为译者的袁筱一说“我下决心摆脱这个野心勃勃,经常撒谎,酗酒,视金钱如命,爱着爱情本身的女人”,这句话真是很迷人,顺手就把杜拉斯的气质给提炼出来了,私淑她的人才可以说这种话,而说出这样的话,也证明袁筱一是无法摆脱杜拉斯的了。而黎戈,给杜拉斯娓娓写过那么多评论,几乎是单向的情书,“一年之内,这是我第三次谈起这个女人,每次的视角都在转动”,却又无情地说“杜拉斯的作品,多数是建立在一个女人说谎的天性和臆想症的病态发作之上的”。
  
  袁筱一说自己读杜拉斯,“在将近十年的时间里,我在她的绝望中辗转,和她在用第三人称来称呼自己正相反,我在她的文字里看到的竟是自己,我曾经用第一人称来称呼她。”而黎戈给杜拉斯一个私心的爱称,“杜拉”,因为“也许是潜意识里老是觉得她精神不健全,把她和弗洛伊德的那个著名的女病人少女杜拉弄混了”。
  
  她们俩各自怀念电影《情人》里面的一个细节,黎戈的是“结尾处,那个凛冽的告别。不是西贡码头,隐没在人群后的凝视,也不是泪如雨下的湿漉漉床戏,也不是渐行渐远渐模糊的加长轿车,而是:在茫茫大海上,那一艘孤轮”,袁筱一的是“那个十五岁的小女孩在汽车玻璃窗上印下的一吻。那样一种无限膨胀着的欲望,那样一种不可企及的绝望。一直到今天,它依然是我看到过的,对爱的最完美的诠释之一”。她们俩的意象库里面,都储存着那少女独面深渊般无法告解的孤独,和爱。
  
  黎戈写过《杜拉斯之水》,详细分析过杜拉斯小说里面“水”的意象,袁筱一没做过这种剖解,但有趣的是,她说:“年轻的时候,当我也处于自己所设的绝望臆想之中时,我经常坐在漫无边际的黑夜里,想象着太平洋的潮水每年一次涌上海岸,吞没农田。”
  
  《情人》里写那个男人的味道:“英国烟的气味很好闻,贵重原料发出的芳香,有蜜的味道,他的皮肤透出丝绸的气息,带柞丝绸的果香味,黄金的气味。”袁筱一精准地说“那个房间里的欲望是靠感官的描写来成就的”,“这是杜拉斯描写欲望、却没有直接成为色情作家之所在,她的一切都停留在欲望的气息之上,并且仅止于此。欲望中的等待和色情中的满足从来都是两个境界。”
  
  黎戈有一篇精美如瓷器的文章叫《气味》,里面讲到男人的味道:“有的像勃发的小兽,有的像煮开的新鲜猪油,有人的汗骚味很性感,而有人则感觉不洁。”——黎戈和袁筱一的感官都非常发达,而且一定都没有鼻炎。
  
  她们也当然受到杜拉斯的绝望爱情的影响。袁筱一说:“受到一个人的影响,打下深或浅的烙印,有时也许不需要了解。这或者也是爱的本质”,“只有在回忆中,爱情才能成为不复再来的美丽、疼痛,成为拿出时间和生命相抵的真正的爱情。”(真不明白,有什么样的人生经验可以支撑这样壁立千仞的奇崛的爱情观……很遗憾,这个八卦还不在我掌握中……)
  
  黎戈也说:“喜欢,并不是由经验生出来的,它就象拍岸浪一样,在出发时,几乎就已经抵达,我爱,是因为一个人的人格力量,也可以是因为他的千疮百孔,这些都不重要,也不相干,只要我爱,就足够了。”
  
  我有时候会想,她们俩的爱太先验,也太盛大了,没有一个现实中的男人能够配得上,承担得起,所以我的一个男友老实说黎戈“搞上她一定会很麻烦吧”,所以我建议诸位才女在现实中节约使用爱情,说到底,太盛大的感情总难找到对手,万一找到对手的结果就是罗密欧遇到朱丽叶,智商降到零,你知道他们俩是怎么死的吗,是笨死的。对现实生活,你把热情匀一小半就绰绰有余了,剩下的,就请在文字中绽放吧。这就是我以为的,文字的一个理由。
  
  
  四,
  Malingcat调侃地说青春“基本上是种可以自愈的病症,主要临床表现是痛苦。”才女的青春直如一场盛大的青春祭,光华夺目得令人眩晕,“那样一种碎裂纷纷又摇坠下来”,这个句子我记得来自袁筱一。她们俩都善讲自己青春期的阅读体验,“寒冷”,“疼痛”,“碎裂”,这些发烧幻觉般的词汇在两人的书中频频发作。
  
  然而她们有温暖的另一面。袁筱一教过我课。我进大学的时候十六岁,所以她也是我的青春记忆的一个部分。除去法语精读课,以及对文学的爱,她给我最重要的教益其实是这个:“女人二十五岁之后不要熬夜。”现实中的她是个懂得体恤自己的女子,并且把这一点教给她影响半径之内的我们。
  
  对于爱/翻译,袁筱一的结论很正面:爱,的确是最难的事。只是再难,也没有人可以避而不做。(《爱是最难的事》)
  
  黎戈也会很温暖而且恋物,不然那些功夫茶般的细节文字是从哪里来的呢。她赞美张小娴用意大利丝绸枕头善待自己:“哎呀呀,实在是聪明女人。文字里,浪漫的好像逛玫瑰花园长大似的,在生活中,却尽可能善待自己。”——她从前在这篇里还写张“秉小众之资,赚大众之钞票”,我看得笑死了,一转背她却删掉了,大概是觉得调侃太过吧?
  
  五,
  还有一个重要的通性,就是我知道,她们俩真是很用力的人,用力读书,用力爱,用力痛,用力体验生活,她们都不喜欢和式的清淡节制,不喜欢随随便便就老掉的人生。
  
  有时我想,我们这一代人在渐渐老了,你看现在连九零后都出来混了,我们怎么会没有春尽红颜老的危机呢,可再一想,如果青春没有完结,一味延展,那么它的内涵就是不完整的。正是因为青春有边缘,正是因为时间总是自顾自残酷地前行,我们摸着时间的脉搏,才敏感地痛,爱,我们摸到这变化,我们的内心也在变。黎戈说过了三十岁,青春期的嶙峋爱恨渐渐化解,像一条河渐渐流向入海口,是的,我们会因为这些丰盛的感受,哪怕是疼痛,犹疑,软弱,哪怕是辗转反侧,而感谢这个老去的过程。从这个意义上,我了解为什么杜拉斯会自恋地臆造出一个男人,走到她面前说:“比起年轻时的你,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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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语书2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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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 2009.12.04 10:00:00 

巴黎


G对我说他不喜欢巴黎,因为太多人在说巴黎。我说我明白,巴黎这个词被许多人说来说去,图片又被到处展览,以至于每一个标榜自己有个性的人,都忍不住要轻视这个词了,你会想到,哪怕第一次去,也一定会觉得是在重温,而且这种重温将是非常恶俗的,内容过多,又过熟,好像一个被塞了太多肉馅的要胀破的包子。
  
  巴黎,很少有一座城市,像它一样被制造、也被伪造了如此多的传奇,被酝酿、也被涂抹了如此多的感情,被铭心刻骨地爱,也被人云亦云地称赞,被抬高,也被蔑视,被先锋者反叛,被解构主义者解构,而反叛者也终被反叛,解构者也终被解构。
  
  巴黎,许多人的经历,传奇,爱情,口口相传,为它覆盖了一层又一层的间接经验,像是一层又一层的温暖的棉被,覆盖着它那微微发酵的内核。
  
  可是,无论被怎样描述,当剥掉这样一层又一层的外壳,当你面对它的时候,巴黎都还是巴黎,那个直接经验的巴黎,非常的新鲜,洁净,娇嫩,像被剥壳的煮熟鸡蛋。
  
  6号地铁线是高架线,跨过塞纳河,可以看到铁塔。我对面坐着一对美国情侣,也不时髦,也不漂亮,在衣冠楚楚又精瘦的巴黎人中间,美国人老是显得又大又胖又傻。男的留着牛仔式长发,肚子已经凸出,隐约带点艺术家的不羁,这种不羁为不够艺术的整体形象更蒙上一层滑稽。女的年轻得多,戴着红色塑料框眼镜,喜孜孜地四处张望着,手里拿着一枝玫瑰。铁塔下面有些卖玫瑰的阿拉伯小贩。他们俩正是从铁塔那一站上来的。
  
  你一定会嘲笑说,他们俩接触的,是一个游客的,浮浅的,做作的巴黎。
  
  可是啊,他们俩一定都会一直记得,他们到过巴黎,男的给女的买了一朵红红的玫瑰。
  
  我记得小时候看《长腿爸爸》,那个女孩子恋爱了,她写信给长腿爸爸说:“你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吗?如果你知道我不需要跟你说,如果你不明白我说了也没有用。”
  
  所以,巴黎,我爱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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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 2009.11.27 14:47:00 

从小就知道徽州方言古怪,跟方圆百里的话都不搭界。据说徽人的源头是古代迁到江南的北方蛮夷,又据说可能是羌族。又曾见人考证,说兰陵笑笑生的《金瓶梅》里面那些难解的字眼就是徽州方言。那些传说且不去管它,有一年回老家,买到一本《绩溪方言辞典》,编者说绩溪方言是徽州方言里最有代表性的一种。读得津津有味,才知道我们说惯方言,习惯了在方言和普通话之间快速切换,却没意识到绩溪话跟普通话之间其实有很大的语法差别。比如绩溪人的形容词,特色是“扩展式”,在两个字之间加中缀,加得越多,形容程度也越加深。比如“红”,很红就是“鲜红”,更进一步是“鲜当红”,再进一步是“鲜当溜红”,再进一步是“鲜当溜溜红”。又比如绩溪话的指示代词比普通话多一个,普通话里面只有“这”、“那”,绩溪话里头却多个“面”,需要指三个方位时,近的是“这”,远的是“那”,中间是“面”。“我从那边来,到这边拿两只饼到面边”,你看这样说话是不是更加清楚呢?又比如绩溪人用量词,棉被是一“根”,摩托车是一“把”,哎,好点奇怪啊!(“好点”就是绩溪话里面“非常”的意思。)还有许多古意盎然的词汇,比如爷爷叫作“朝”,下午点心叫作“下书”,酒杯叫“灌钟”;又如“鹿豕胚”,老人拿来骂不争气的小孩,长大才知道,这个词很古老的啊!
  
    不但方言趣致,饮食也有特色。传统的绩溪菜油极重,据说是因为在山区,水中含碳酸钙多,油不重,食物不消化就易形成结石。——这一段话是在一本胡适传记里看到的。胡适一生见多识广,想必也尝遍天下味,临到老来,最喜欢吃的却是太太做的家乡菜“千层锅”。“千层锅”是用山区土菜,如干笋、香菇、腊肉、肥肉,一层层码好放进大锅中蒸熟,菜蔬受肥油浸润,更加鲜美,肉也去除油腻,更易入口。相互融合,相克相生,颇得阴阳五行之道。但这是粗菜,与长江中下游精致温润的总体氛围不合。绩溪人又善治面食,这点上就更像北方人了。

  二月二,绩溪人家家都包粽子。包粽子用的是箬叶。箬竹长在山阴水边,你走在小溪边、小路上,峰回路转,便是齐膝的一丛,绿油油的,姿态疏雅。新叶有清香扑鼻,陈叶也不差到哪里去。粽子里不放酱油,叶的绿,糯米的白,红枣红豆或者火腿的红,相映成趣,未入口,先悦目,深呼吸,又悦鼻。包法是两片箬叶包一只大粽,鼓鼓的像一个扭转的圆枕头。真大,小时候我老是吃不完一个整的。

  到清明吃 “艾饼”和“包”,“艾饼”就是用艾草汁染绿的糯米饼。五月初五端午节,七月十五鬼节,八月十五中秋,都是吃“包”。到了过年,就做圆圆的馒头或者糯米饼,绩溪人叫做“粿”,上面点一个喜庆的小红点。平日里,家里想换口味了,常做的是“托粿”和馄饨。“托粿”是薄面皮包好馅料,擀平,用油煎熟的一种馅饼,县城里各家早点摊也都有卖。最有特色的莫过于以干香椿和肥瘦猪肉为馅的,吃起来奇香扑鼻。

  “今朝我家做包,来吃歪——”(绩溪人拖长的那个叹词是“歪”,而不是“啊”“呀”“吧”等等)说这话的时候,我的老外婆就在擀面,调馅,做“包”了——绩溪人家的“包”,馅料是肉末、豆腐、木耳碎、青椒碎,皮则是很薄的面皮,包好后样子像个手掌大小的大饺子,躺在蒸笼里面蒸出来,薄皮呈半透明,里面彩色透出来,煞是好看。趁热沾醋吃,好香,真好吃啊!
  
  虽然绩溪人到底从哪里来、是不是古代的北方蛮族,这一点已经很难考证,绩溪的地名却是可考的。 “绩”是纺织的意思,此处水网密布,如同织布,故名绩溪。“县北有乳溪,与徽溪相去一里,并流离而复合,有如绩焉,因以为名。”真个是满目青山绿水,处处柳暗花明,古村落一个连着一个。

  在去过的所有古村镇里面,我觉得最漂亮的就是绩溪的龙川了。龙川座落在群山和田野之间,走进村子,村中一条清溪,村后一条大河,呈丁字形,古村沿着“丁”字下面一条竖线,也就是那条小溪而建。房舍洁净有致,石板平整清脆。胡家祠堂二十多年前就是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单位了,宏大而精美,代表了一个大家族世世代代的谨严信念。走木板桥,过“丁”字那一横,也就是那条大河,对面小山上面有小庙一座,样式简朴,好像孙悟空为躲过二郎神变出来的那种。我去的那日,天下着濛濛细雨,淋着村中的小溪小桥,村外的田野耕牛。大概普通人心目中的水墨江南画卷,就是那个样子吧。

  我们绩溪是小地方,然而一个历史悠久的小地方,自有他庄严、特别的气质。有一次我在希腊中部坐车,漫山都是烈日和橄榄树,山路盘旋如同蚊香。同车只有几个上了年纪的当地农民,红红的脸,坐姿挺拔,面带那种东正教传统地区的严肃宗教气质。猛然我就想起了自己的家乡,很受震动。——我们每个人,都有一个外在的物质的家乡,和一个内在的精神化的家乡,内在的那个,我们可能再也回不去,但是终身都在心心念念着,那也就是,我们终身视为自身尊严一部分的家乡气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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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 2009.11.23 11:29:00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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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通宵达旦的加班,到彻夜热闹的酒吧,从欢声高唱的KTV,到小圈子每周一聚的吃吃喝喝,而此后还要一起玩wii……生活的方方面面,都曾让我们自以为和中年无关,而是永远住在一个青年城里。

我们是怕变老的,那大概是19岁遥望23岁的感受,又或者是25岁生日抒发的感慨,顶了不起,也就是在28岁上头自称好老了。但说到中年,那怎么可能是过着过着就自然发生的事情?从青年到中年,不应该是一个物种到另一个物种的转变吗?我这样子竟也会变成一个大叔大婶? 

不错,我们的确和中年人常碰面,和爸妈很熟,也跟保安笑着打招呼,但无论距离多近,我们自有办法竖起一道城墙,把他们隔离在青年城之外,城门上还要挂牌子说请你们免入,反正各操方言,进来了大家也说不清楚。我们还以为那个城固若金汤,就算拔起千年巨树,派来一百个中年人横抱着来撞,那门也不会开的。

但是我们都没想到,有一天,自己会最后回望一眼城中美景,转过脸,开门走出去。

不是无能才走到这一步。有些人俯视着肚子上鼓鼓的赘肉陷入了沉思,有些人惊觉怎么肩上的压力好重,有些人不管怎样哄骗,也无法令小孩用软软的声音叫出一声“姐姐”。另一些人并没遇上特别的事情,只是某个早晨醒来,一切仿佛如昨,心里却意识到,再也当不下去一个青年。

我们都有些害怕过到那天,在青年城的最后一天。

比起失业、失恋,更不安的是失去身份,一向可是当惯了青年,也当得蛮好,想到突然之间不再是了,心理素质最优秀的人也会心头一凛。不知道还能不能当好一个中年人,当那种人也没经验,遇到不懂之处,可该向谁请教。

最舍不得的,恐怕是城中一班好友。以往总觉得大他们几岁,那不成为一起吃喝玩乐的障碍,但现在自己要率先开拔,他们却能继续悠哉地当青年,一时之间,仿佛地壳巨变,在我们之间裂开一道深渊。

怀着这样复杂的心情,或许在城中赖了又赖,但终于有天,天刚擦亮,你或者我孤身一人,要向这城鞠躬告退。随身的包袱不大,因为属于青年的许多东西无法带走。没有朋友相送,因为青年都不能早起,更因为变成中年总是一件孤单的事情。

轻轻一推,一百个中年人也攻不破的城门打开了,青年就这样踏上了通往别城的道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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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 2009.11.13 10:19:00 
这些文章我或多或少看过,因为我读黎戈博客已经很多遍,我自己虽无功力可言,可是默默站在一边很久了,她如何气沉丹田、如何长啸林间、如何迎风一刀斩、如何点人死穴,我都一一看得熟、背得出,更加上我们都在南京,有共同的晚饭、散步和八卦,私下里为许多文字提供背景知识。有段时间以来,我总以为自己对她文字的爱好,已经接近疲惫点,可居然我又惊艳了——
  
  真不好意思,我才刚读前言,这段我也是读过的,可是就又惊艳了……黎戈她,只是在讲自己买一个木头镯子:
  “店主说‘嗯,这个,可以便宜点给你,’,嘴巴向我努一下,这才看见上面有个小小的、微微起伏的结疤。
  “之前还在犹疑呢,一下子就决定买它了。我爱不完美的事物,不完美就是识别度,之前它只是木头镯子而已,结疤之后它就是我的了,它们的杂质让我觉得亲,生命之大美就是杂质之美。‘此中有人,呼之欲出。’我从来也不能爱上一个非常英俊的男人,我觉得他们真是乏味啊。本雅明说:“一个男人会爱上一个女人的软弱、怪念头、她脸上的斑点、皱纹、寒酸的衣着、崴着的步子……”我是个女人,可是我的想法与他雷同,我总是爱上男人的卑琐、畏怯、孩子气、矮小、疲劳感、疲塌、粘滞、没翻好的一个衣领、丑丑的步态、难听的口音,像花鸟市场里被挤到角落里的、最丑的那只小小狗,让人心生怜爱。栖息在他们的缺陷处,我才觉得安全。那是我们的暗号,帮我找到‘我的’他们。“
  
  你一定也曾经模模糊糊地这样想过,你爱过一个人在你面前打翻了他的酒,爱过一个人有点内八的腼腆的步子,或者你爱过一块缺角的玉佩,爱过一只已经写不出字来的笔,但是帮你理直气壮地说出那些最私心的话的人,就还是黎戈。
  
  前言的末尾是这样的:
  “我没有经历过困窘的日子,对物质亦有温热的爱,可是要我踮起脚跟、奋力地争取它们,我很怕累着自己,肚子很饿的时候,两块五一碗的凉皮,或是一顿大餐,它们给我的满足度好像也差不多。我再也不能像二十岁那样,对每个牌子都倒背如流,为一件买不起的衣服失眠到天亮。现在我还是会奢侈,在某些细节处,比如一个镯子,比如为一个人,恍惚片刻,那是波上千层浪中的一点白、长夏草木深中的一丝碧,在日常生活的洪流中,它很快就会被裹挟而去,转身不见。”
  
  封底的文字则是这样的:
  “我还是在等那个人,就像你丢掉的另外一半一样,你见到他的一瞬间,一切都已经被预设好,感情、印象,都已经储备到位,只等你轻触那个天亮的开关,你说的每一句话他都懂得,你开一个话题他就明白,你一交代关键词他就感觉到方位。那真是一个盛大的奇迹。认识他之前,你都生活在南极或者格陵兰群岛,全世界的人都跟你有时差,你说的话,他们过了宿,搁凉了,摆馊了,也就忘了。而这个人呢,他不一样,他和你在同一经纬,神说有了光,就有了光,你们是对方的神。”
  这篇文字的名字叫“我还是在等那个人。”
  
  黎戈的好,不但是惊艳,还是折服,我们在同一个城市,总是沿着同一个玄武湖散步,有时候想想,她甚至可以算作我爱南京的一个重大理由。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,见过许许多多的人,行过许许多多的路,我积攒了越来越多的疲惫,笑了许许多多假笑,我的G点越来越难找,所以,读到黎戈的新书,真好。
 

私语书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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